即日起受理 112年度「內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 (截止日另行公告)

「112年度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認定」(截止日另行公告)

本次認定作業重點如下:(以下資訊將依衛福部公告內容調整)

  1. 合格效期(112年7月31日)到期或未到期擬提前申請評鑑或新申請評鑑之醫院,請提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申請表」、「計畫書」及「自評表」等表件。
  2. 合格效期未到期之內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請提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申請表」及「自評表」等表件。
  3. 無論效期是否到期,皆須附「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證明影本」及「人事室出示之專任內科主治醫師執業執照影本」
    (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申請表指導老師名單與執業執照影本請依相同順序排列)
  4. 認定內容應具「跨層級聯合訓練」,主訓醫院應規劃住院醫師於不同層級之內科專科醫師合格訓練醫院接受課程(一年期PGY及二年期PGY非內科組需具備三個月跨層級;二年期PGY內科組需具備二個月跨層級),並將內容列於自評表。
  5. 本案同時受理「內科專任指導老師」認定,請依本會「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基準」專任內科指導老師之資格內容申請。相關資料請與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申請一併送件

相關資料請參閱本會網站認定申請資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