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資訊

健保署公告:暫予支付含teclistamab成分藥品Tecvayli injection 10mg/ml、90mg/ml共2品項及其給付規定,自114年5月1日生效。

第9節抗癌瘤藥物Antineoplastics drugs
修訂後給付規定 原給付規定
9.44.Azacitidine:(102/1/1、111/5/1、111/8/1、112/2/1、112/8/1、114/3/1114/5/1
9.44.1.Azacitidine 注射劑(如Vidaza):(102/1/1111/5/1111/8/1112/2/1112/8/1114/3/1
1.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高危險性病患:頑固性貧血併有過量芽細胞(RA with excess blasts, RAEB)、轉變中的頑固性貧血併有過量芽細胞(RAEB in transformation, RAEB-T)、及慢性骨髓單核細胞性白血病(chronic myelomonocytic leukemia, CMMoL)。
2.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申請事前審查時必須確定病患無病情惡化至急性骨髓性白血病,即可繼續使用。
(1)第一次申請4個治療療程。
(2)第二次開始每3個療程申請一次。
3.Winduza、Atalin、Azacitidine Lyophilized Inj 100mg"GBC"及Azacitidine Sandoz Powder for Suspension for Injection初次申請時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續用不需再事前審查,惟病歷應留存確診之病理或影像診斷證明等報告,並記錄治療相關臨床資料。病患倘病情惡化至急性骨髓性白血病即應停藥。(111/8/1、112/2/1、112/8/1、114/3/1)
4.急性骨髓性白血病之定義:骨髓芽細胞(myeloblast)大於30%。
5.本藥品與decitabine僅能擇一使用,除因耐受性不良,不得互換。若因無法耐受decitabine而轉換至本藥品時需事前申請。使用本藥品無效後,不得再申請decitabine。(111/5/1)
9.44.2.Azacitidine 口服製劑(如Onureg):(114/5/1
1.用於不適合接受造血幹細胞移植(HSCT)之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成人病人,作為維持治療,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55歲以上具中度或高度不良風險染色體核型變化(intermediate-risk or poor-risk cytogenetics)之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病人。
(2)在誘導治療後(不論是否接受鞏固治療),首次達到完全緩解(CR)或完全緩解但血球計數未完全恢復正常(CRi)
(3)之前未曾接受azacitidinedecitabine藥物治療。
2.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初次申請為3個療程,需檢附染色體檢測結果報告;每3個療程需再次申請,可治療至疾病復發(定義為周邊血或骨髓觀察到的芽細胞超過5%或新出現髓外侵犯)或無法耐受藥物毒性為止。
3.每人以24個療程為上限。
4.不得與midostaurinvenetoclaxgilteritinib標靶藥品併用。
5.病人接受本藥物治療後,不再給付造血幹細胞移植。
9.44.Azacitidine(如Vidaza:(102/1/1、111/5/1、111/8/1、112/2/1、112/8/1、114/3/1)
 
 
 
1.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高危險性病患:頑固性貧血併有過量芽細胞(RA with excess blasts, RAEB)、轉變中的頑固性貧血併有過量芽細胞(RAEB in transformation, RAEB-T)、及慢性骨髓單核細胞性白血病(chronic myelomonocytic leukemia, CMMoL)。
2.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申請事前審查時必須確定病患無病情惡化至急性骨髓性白血病,即可繼續使用。
(1)第一次申請4個治療療程。
(2)第二次開始每3個療程申請一次。
3.Winduza、Atalin、Azacitidine Lyophilized Inj 100mg"GBC"及Azacitidine Sandoz Powder for Suspension for Injection初次申請時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續用不需再事前審查,惟病歷應留存確診之病理或影像診斷證明等報告,並記錄治療相關臨床資料。病患倘病情惡化至急性骨髓性白血病即應停藥。(111/8/1、112/2/1、112/8/1、114/3/1)
4.急性骨髓性白血病之定義:骨髓芽細胞(myeloblast)大於30%。
5.本藥品與decitabine僅能擇一使用,除因耐受性不良,不得互換。若因無法耐受decitabine而轉換至本藥品時需事前申請。使用本藥品無效後,不得再申請decitabine。(111/5/1)
 
備註:劃線部分為新修訂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