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

【重要公告】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衛生福利部已於115年4月28日以衛部醫字第1151662892號令修正發布「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並自即日生效。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 專科醫師證書更新申請期間
專科醫師得於證書有效期限屆至前1個月至6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更新。
  • 專科醫師證書展延申請規定
因故未能符合更新條件者,得於證書有效期限屆至前1個月至6個月內,檢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展延更新,以一次為限。


【本會會員通知方式】
  • 專科醫師證書更新/展延申請通知:將於專科醫師證書到期前4至6個月,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通知,敬請會員確認並維護個人電子郵件資料,以免影響權益。
  • 積分不足通知:將於專科醫師證書到期前6個月及1個月,以掛號郵件及電子郵件雙軌方式寄送通知。
 
【重要提醒】
依衛生福利部現行規定,會員應於專科醫師證書效期屆滿前1個月完成更新申請,或提出展延申請。未於效期屆滿前1個月提出更新或展延申請者,專科醫師證書將於效期屆滿時失效,敬請會員務必留意相關時程,以維護自身權益。
 
【專科醫師證書更新申請方式】
登入本會會員專區 →「內專證書更新申請」→ 填妥基本資料並送出申請 → 列印繳費單完成繳費。
請務必於專科醫師證書效期屆滿前1個月完成申請及繳費,始完成更新申請程序。繳費憑證請會員自行妥善留存。
 
【專科醫師證書展延申請方式】
登入本會會員專區 →「內專證書更新申請」→ 上傳展延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 請務必詳述無法於證書效期屆滿前達成更新條件之原因,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依規定,專科醫師如因特殊原因無法於證書效期屆滿前1個月提出更新申請者,應於證書效期屆滿前提出具體理由及相關證明文件,由本會轉送衛生福利部審查。經衛生福利部核准後,始得於證書效期屆滿日起1年內補行申請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