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

內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計畫

一、 自即日起至114 年3 月31 日止( 以郵戳為憑),接受衛生福利部教學醫院評鑑合格有效期間內,可收訓職類包含住院醫師並符合「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基準」醫院申請。評鑑認定結果經衛生福利部公告後,將自115 年8 月1 日起適用。
二、 本案同時受理「內科專任指導老師」認定,請依本會「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基準」專任內科指導老師之資格內容申請。相關資料請與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申請一併送件。
三、 「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基準」、「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基準訪視認定評核表」評核標準及認定作業「自評表」等評鑑資料表件,可至本會網站下載。